【CN314智能生活】平时对于打车一族来说,滴滴确实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尤其在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路上的滴滴私家车辆就又成堆的出现了。不过大家再除了图方便之外,下车之前,一定要注意司机是不是已经停止了计费。不然很有可能会跟北京市民温先生的遭遇一样,打车一共4公里,却花掉了1700多元。据温先生向相关媒体反应时称,平时因为工作的需要,他经常通过滴滴平台叫车,而费用则是由企业与平台结算,无需其个人承担。所以,温先生没有看手机就直接下车了。

结果温先生在回家后不久发现,司机并没有停止计费,就马上给对方打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到了第二天,温先生起床后才发现司机关闭了订单,而订单金额显示为1728.1元。在温先生联系相关报社记者后,记者拨通了司机电话,但司机慌慌张张、含糊其辞的声称是去了趟济南。这样的解释,但凡明理人一看就能明白。或许我们应该质疑这位司机的人品,但是当事人温先生称在联系滴滴平台后,客服人员只是记录下了相关信息,而后续没有任何答复。而当记者联系客服人员后,客服表示,将在最多两个工作日内,就将多收的车费退还至企业账户。
那么当消费者如果乘坐通过滴滴平台叫的车俩而后发生意外事件,滴滴对于类似事件的处理态度难道只是敷衍了事吗?而对于司机这边,滴滴也只是表示最多会对其作出封号处理。那么小编很想问问滴滴出行,承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究竟在哪里?刚刚出台的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里面讲的很明白,平台要与司机签订合同,但是同时乘客利益受损,平台也要负有相关责任。那么滴滴为何不第一时间为用户提供解决方案,非要等到记者去电才进行解答。

真不知道这么大的滴滴出行将消费者的权益至于了何处,此次不管是花费公司的钱,还是用户自己的钱,滴滴都没有理由去拖延时间。毕竟滴滴现在是互联网出行行业中的老大,最起码应该得拿出些老大的气魄。而且作为唯一一家由BAT三家投资的企业,不缺钱的滴滴是否应该拿出一些诚意来呢?不然之前所说的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承诺,又从何谈起。滴滴如果长期以这样的态度对待消费者,这又与垄断行业的企业有何区别?呜呼哀哉!可悲的互联网出行行业,何时才能真正谈得上合理保护用户乘客的利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