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大戏即将开演,电商平台间的竞争再次白热化。除了打折大战促销大战快递大战,今年的口水战也特别的历害。但在这硝烟弥漫中,更有对手犯下低级错误,让行业内直呼“不怕神对手,就怕猪队友”。
11月7日下午,认证信息为“杨洋官方资讯互动平台”的微博发布了一份声明,称某东公司未经杨洋合法授权,在其商城网站及手机APP的醒目位置擅自使用含有杨洋肖像的图片,以双十一促销为主题进行宣传推广,并在网络媒介上大肆传播。
公告称,某电商平台公司发布的图片系杨洋先生代言产品的广告照片,某公司在图片中弱化杨洋先生代言品牌的名称并将含有其自身公司名称和活动信息的标识放置在显著位置,令观看者产生混淆理解,使观看者误认为杨洋先生为此电商品牌代言并为平台活动进行宣传。该图片经某东公司发布在某东商城网站及手机APP的醒目位置。

这其实不是重点,重点的是公告称“众所周知,杨洋先生系苏宁云商的品牌代言人,杨洋先生及我司从未与某东品牌进行合作或向某东公司进行任何杨洋先生的肖像授权。”,这是什么意思,就是说,杨洋是苏宁云商的代言人,商业道德最起码的就是“一女不二嫁”的底线,作为号称电商道德模范的某东平台,居然盗用直接竞争对手的代言人肖像,这实在是让人忍俊不禁,也让我们开始怀疑某京平台这个部门主管的智商,难道这点问题看不出来吗?

说到底,还是为了省钱。要知道,请明星代言可谓是价值不菲。网络上有一种名词叫作“明星同款”。明星们的各种街拍照、机场照、探班照等一经爆出,身上穿的肩上背的,下一秒都会成为淘宝上的热搜词,“明星同款”已被视为当下明星消费影响力的风向标。
最大的电商平台阿里数据显示,仅今年7月至9月,就有超4亿人次在淘宝上搜索“明星同款”,平均每天超过450万人次,相当于半个杭州城里的人每天都在淘宝上搜一次“明星同款”。
阿里数据根据今年7至9月份用户搜索的兴趣度、明星同款及周边商品的覆盖度以及交易热度,计算出了不同明星的“带货指数”,即明星互联网消费影响力指数,以判断谁是“带货”能力最强的明星。结果显示,杨幂综合得分最高,“带货女王”称号实至名归。紧随其后的的明星分别是权志龙、鹿晗、范冰冰、余文乐、古力娜扎、迪丽热巴、周冬雨、马伊琍和吴亦凡。
明星效应一向被视为商家大战的一个标杆,但明星的代言费并非每个商家都能承受,一些不法商家因为请不起明星代言,干脆就用碰瓷的手法强行绑架明星的肖像。金巧巧、林心如、angelababy、李小璐等52位明星就曾经起诉74家公司盗用自己的肖像。更有明星由于担心自己的形象被盗用,无论参加任何活动,都需要工作人员检查现场是否有任何带有LOGO的产品,连喝一瓶矿泉水都要把商标拆掉、盖子拧下来,生怕被厂商“碰瓷”。
而这次,杨洋莫名其妙就被某东“碰瓷”,也难怪其经纪公司发公告称“杨洋先生所代言的苏宁云商系与某东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同类行业,某东公司擅用杨洋先生肖像进行商业宣传的行为,既侵犯了杨洋先生的合法权益,也对杨洋先生与合作品牌的关系造成了不利的影响,严重损害了我司及杨洋先生的形象和信誉。”看来这次,某东有麻烦了!
真是应了那句话,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友的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