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正式实施 手机厂商打广告需谨慎

2015年09月01日 21:15 | 来源:中国派原创 | 作者:白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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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们对广告的态度非常的明确,就俩字:反感。究其原因,无外乎厂家无休止的广告轰炸和过多的言过其实。君不见,某知名手机商宣称手机采用某国际大牌屏幕,结果来了一招高明的偷梁换柱,被众人抓了个现行,厂

【CN314智能生活】在中国,人们对广告的态度非常的明确,就俩字:反感。究其原因,无外乎厂家无休止的广告轰炸和过多的言过其实。君不见,某知名手机商宣称手机采用某国际大牌屏幕,结果来了一招高明的“偷梁换柱”,被众人抓了个现行,厂商目前还深陷舆论漩涡中;君不见,一直强调情怀的某人,竟宣传其公司的手机为“全球第二好用的智能手机”,实在让人无语。总之,在手机厂商的广告中我们见过太多“全球”、“最”和“第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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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将在今日(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现行的广告法相比,新法修改幅度较大,把原来部分比较笼统性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并大幅提高处罚额度。特别是极限用语的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20万元起、最多100万!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据悉,极限用语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

怎么样?是不是感受到了新广告法的犀利了?不仅是商品列表页受到了限制,商品的主图及详情页也一并包含在内了。而目前深陷舆论讨伐中的某手机厂商,好像被人真真切切的曝光了商品详情页与实际产品不符吧。

所以,在此笔者要真诚的为那些喜欢自吹自擂的手机厂商提个醒:新广告法来了,莫夸海口,自我吹嘘,欺骗用户感情与钱财。以后可不仅仅是单纯的伤害用户一腔热爱这么简单了,搞不好还将触犯法律。